【清廉金融】精忠昭日月 清风贯古今

    在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岳庙大街,有一座历史悠久的明代古建筑,整个建筑坐北朝南,为三进院落,外廊呈长方形,占地27亩,绿色琉璃瓦歇山顶,青石台阶,古朴庄重,它便是全国四大岳庙之一的朱仙镇岳飞庙,俗称岳王庙。
    走进岳庙,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单檐歇山式门楼,雕梁画栋,端庄威严。门楣挂着“精忠岳庙”匾额,柱上楹联:“炳史册精忠资社稷,收河山报国筑长城”。大院正中建有一座拜殿,拜殿前有秦桧等五奸臣赤身跪像,前院正殿中供有岳飞及其部将的塑像,正气凛然。庙院内还有很多碑文,碑文上记载着岳飞的生平事迹。
    岳飞,字鹏举,河南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因精忠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克己奉公的道德品格而闻名遐迩。关于岳飞忠肝义胆的爱国事迹,广为流传、家喻户晓,但我们不应忽略,他同样是清正廉洁、仁爱恤民的典范。
    岳飞起自寒微之家、行伍之中,不到十年,位至将相。岳飞建功后,南宋皇帝赵构打算为他建造府邸,他慨然辞谢,并说道:“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凡是朝廷奖赏犒劳的物品,岳飞从不取一文,悉数分给将士。有次一名将士贪污赏银,岳飞便下令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身为十万大军的最高统帅,岳飞不经商、不置田产、不营造豪华的宅邸,一回到家,便脱下官服换上粗布衣衫。有一次他的妻子李氏穿了一件绸衣,他便说:“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都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从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他给儿子们规定,除了喜庆节宴外,平时一律不准喝酒,日常的饭食多是麦面和素菜,最多不超过两个荤菜。
    岳飞爱民恤民,深受百姓爱戴。据史料记载,岳飞规定凡是损坏庄稼、妨碍农作、买卖不公平、损害农民利益的,均处以死刑。相传,有一个士兵私取老百姓的一缕苎麻用来捆马草,被他查实后,当场斩首。他带领的部队行军宁愿露宿村头荒野,也不敢去惊动村民,即使村民请他们进屋去住,如果没有他的命令,依然不敢进去。就是住在老百姓家里,起床后第一件事,也是把铺草捆好,接着洒扫门庭,帮助房东家洗涤盆碗。这些工作做好后,队伍才离开。他领导的军队素有“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的军规,赢得老百姓“行师有律,几不犯于秋毫”的评价。各地百姓听说岳家军路过,均“举手加额,感慕至泣”,百姓对岳飞的爱戴之情可见一斑。
    岳飞虽位高权重,但心系百姓,两袖清风,他曾提笔写下“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财”“男儿欲到凌烟阁,第一功名不爱钱”等著名诗句,这也是他为官处事的真实写照。在岳飞蒙冤被抄家时,总家产只有三千贯,搜抄者不相信,再三搜查,一无所获。
    漫步在岳庙,看着碑文上的清廉故事,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后世之人,应时刻以岳飞的事迹及精神警示自己,守好初心,走好脚下路。
 
       (摘自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