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联合省司法厅发文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工作

      河南保监局联合省司法厅发文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工作。一是规范委托与受理。委托鉴定应当从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的司法鉴定名册中选择鉴定机构,并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委托的,鉴定材料应当由双方一致认可。二是规范鉴定执业行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坚持中立原则,遵守法定程序、时限要求和职业道德,禁止从事代理保险索赔等活动,并实行回避制度。三是规范保险机构参与鉴定工作。保险机构应遵循司法鉴定和程序规定,科学使用司法鉴定意见。四是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河南保监局与省司法厅建立沟通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建立行业合作和争议咨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