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畜牧局、河南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的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一是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增加15%,降低市、县保费补贴比例,要求达到条件的养殖场应保尽保。二是强化畜牧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期初预保、耳标管控、检疫把关、到期清算的工作机制。三是促进畜牧业防疫管理,要求《病死猪死亡证明》和《无害化处理证明》两证齐全,将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条件。四是保护农户合法权益,新办法实施后,取消保险观察期、免赔率(额)或比例赔付等条款。
省财政厅、省畜牧局、河南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的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一是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增加15%,降低市、县保费补贴比例,要求达到条件的养殖场应保尽保。二是强化畜牧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期初预保、耳标管控、检疫把关、到期清算的工作机制。三是促进畜牧业防疫管理,要求《病死猪死亡证明》和《无害化处理证明》两证齐全,将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条件。四是保护农户合法权益,新办法实施后,取消保险观察期、免赔率(额)或比例赔付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