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2021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有关工作。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
2021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6%、285.4%和336.2%。100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大局意识,坚持稳字当头,凝神聚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高位区间运行,风险综合评级结构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强调,中国银保监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摘自中国银保监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