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
2017年3月,Z先生为其配偶C女士在华泰人寿焦作中支购买了一份吉富88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保单正常有效。2025年6月,Z先生致电公司报案C女士突发心脏病去世,并咨询理赔事宜。经工作人员查询,投保时指定了Z先生为受益人,只需Z先生到公司申请理赔,并告知了理赔所需材料。根据工作人员指引,Z先生准备了相关理赔证明材料递交到保险公司,并于1个工作日内收到身故保险理赔金。
Z先生告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幸亏当时选择的是指定受益人,家里的孩子都在外地上班,不方便来公司柜面办理理赔事宜,如果当时填写的是法定受益人,现在办理理赔手续就麻烦了。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若未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本案例中,经C女士同意,Z先生在投保时指定自己为所投保单的身故金受益人,受益比例100%。当被保险人C女士不幸身故后,在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将保险金给付给指定受益人,而无需经过遗产分配程序,从而避免由于继承人之间的争议而导致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缩短了保险理赔的时间,使受益人更快地获得保险理赔金,更从容地应对突发风险。
风险提示
一、指定受益人可以简化理赔流程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中明确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将由保险公司直接给付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如指定的配偶/子女)等基本材料,即可申请理赔,无需提供其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节省了客户收集其他证明的时间和精力。
二、及时指定/变更受益人
消费者应定期检视保单,如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等可能涉及受益人变化的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公司的客户可以通过线上空中柜面,或者线下在公司柜面办理受益人变更,方便快捷。
来源:华泰人寿焦作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