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焦作中支《以案说险:“代理退保”风险大,理性维权保权益》

      一、案例简介


      消费者李女士近期因为经济压力较大,又不想承担中途退保带来的损失,经多方打听,找到一家“代理退保”机构,对方承诺三十天内可以退保成功,同时收取30%的退保金作为服务费。李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保单、身份证、新开的手机卡及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签署了保险退保服务协议,并交纳了定金。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存在代理退保情况后,第一时间找到李女士,向李女士提示“代理退保”风险以及危害,并再次向李女士讲解保险合同的险种条款及功能,告知退保后保障缺失及重新购买保单的不利因素,最终,李女士士听取了工作人员的建议,决定继续保留保单,当再次联系“代理退保”机构索要已支付的定金时,对方以已提供服务为由拒绝退费。


      二、案例分析


      监管部门多次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面风险退保提示,提示“代理退保”行为至少包含丧失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等三重风险,“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不仅扰乱正常行业秩序,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自身的权益。。


      本案中,李女士向“代理退保”公司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缴纳了咨询费,不但造成了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风险隐患,还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消费风险提示


      金融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远离“代理退保”,切勿为了短期利益而轻易支付任何费用,导致自身长期保障的中断和利益受损,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