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与原价相比,谈判药品平均降幅达到56.7%。
业内人士认为,原来高高在上的药价,经谈判后大幅降价,个别药品甚至降到全球最低价,这让越来越多的患者用得起药、治得起病。谈判机制遵循平等协商、利益均衡原则,以量换价,最终形成医保基金可承受、更多患者受益、药企愿意让利的“三赢”局面。
消息传出,受到广大民众的普遍关注。一些人在对此表示欢迎的同时,不断咨询一个问题,抗癌药纳入医保了,购买商业保险还有用处么?
平安保险一位资深人士表示,抗癌药纳入医保之后,购买商业保险依然是消费者明智的选择。
抗癌药物用于治疗恶性肿瘤,与恶性肿瘤相关的保险主要有重疾险、医疗险,以及专门针对恶性肿瘤的防癌险。
重疾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为保障项目,当被保险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给予固定给付的商业保险行为。
购买重疾险之后,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疾险中针对的重疾包括癌症,但不局限于癌症。这些重大疾病一般符合三个特点: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三是不易治愈,病情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疾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由此可见,即使部分抗癌药被纳入医保,重疾险也是消费者的必要选择。
防癌险和重疾险一样,也是给付型保险,不同的是,防癌险针对的重大疾病只有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用途和重疾险类似。
商业医疗保险是报销型的产品。它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医保的重要补充。
尽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很多抗癌药的价格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抗肺癌药物泰瑞莎为例,之前售价是每盒5万多元,谈判之后的价格下降到1.5万元。纳入医保之后,如果按70%医保比例报销,患者每盒自付费用将进一步缩减为4000多元。价格的确降低了很多,但是自费的数额也不容忽视。商业医疗保险是高杠杆的保险产品,保费不高,保障比较高,可以给患者和患者家属减轻不少情急负担。
(摘自中国保险报网)